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通信管理局,相关行业协会,各有关单位:
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深入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战略,推动工业互联网高质量发展和规模化应用,发挥工业园区产业集聚优势,推动工业互联网向地市县域落地普及,促进广大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,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,现组织开展2024年工业互联网一体化进园区“百城千园行”活动(以下简称“百城千园行”活动)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主题
工赋园区 数智未来
二、活动内容
本次“百城千园行”活动包括政策进园区、设施进园区、技术进园区、标准进园区、应用进园区、企业进园区、服务进园区,包括但不限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、经济开发区等各级行政园区,以及先进制造业集群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等重点产业发展载体。
(一)政策进园区。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、通信管理局组织相关产业组织、研究机构、行业专家等对国家和本地工业互联网相关政策开展宣贯工作,推广普及政策体系,对标识“贯通”行动计划、5G工厂建设指南、“5G+工业互联网”融合应用先导区、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等相关文件进行解读。引导园区企业了解财政资金、产业基金等对工业互联网的支持政策。
(二)设施进园区。推动企业利用5G、时间敏感网络、工业光网、IPv6等新型网络技术进行园区网络优化升级,鼓励园区企业开展工业5G专网试点建设;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建设标识解析二级节点,引导园区企业普遍接入标识解析体系;鼓励园区结合产业特点和实际需求,推动园区工业设备和业务系统上云上平台;深入实施工业互联网安全分类分级管理,引导园区企业接入国家安全态势感知平台。
(三)技术进园区。引导园区企业加快人工智能、大数据、区块链、数字孪生、边缘计算等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与工业互联网的融合应用,加快开展工业级5G芯片/模组/网关、工业光网、云化PLC、安全设备等技术产品创新应用,发布服务园区的技术清单和产品清单,鼓励园区、企业开展重点行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。
(四)标准进园区。开展工业互联网相关标准体系宣贯,引导园区企业实施工业互联网相关标准,加快工业互联网体系架构、数据互通、行业应用等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、团体标准在园区落地普及。鼓励企事业单位、研究机构、产业协会等参与标准研制工作,推动发布园区标准清单。
(五)应用进园区。推动园区企业编制、实施工业互联网与细分行业融合应用指南,为中小企业提供可复制、可推广、轻量化、低成本的解决方案。鼓励链主企业打造工业互联网典型集成创新应用标杆,带动中小企业链式数字化转型。引导园区推广平台化设计、智能化生产、个性化定制、网络化协同、服务化延伸、数字化管理、绿色化生产、精细化投融、可视化治理等工业互联网新模式新业态,培育一批典型应用场景和样板标杆。
(六)企业进园区。引导工业企业、信息通信企业等入驻园区,实现园区产业链精准招商。鼓励规划咨询、设施建设、系统集成、应用服务等各类解决方案供应商企业进园区,为园区大中小企业提供一体化解决方案。坚持场景牵引,需求导向,鼓励搭建园区工业互联网供需资源池,发布供需目录清单。
(七)服务进园区。组织银行、保险、基金等金融机构深入园区,优化金融资源配置,为企业提供个性化、精准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。鼓励高校、事业单位、行业协会深化产教融合、科教融汇,开展培训讲座、实践实训、能力评价、技能交流等,联合打造园区人才服务体系。推动园区组织工业互联网专家开展诊断评估,帮助园区企业明确改造路径,制定针对性解决方案,打造一批园区示范应用标杆,推动园区数字化、网络化、智能化、绿色化发展。
三、组织实施
活动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导,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、通信管理局组织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、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、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、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、中国电子产品可靠性与环境试验研究所、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、部网络安全产业发展中心、中国电子学会、中国通信学会等部属单位做好支撑实施。鼓励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、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、中国钢铁工业协会、中国互联网协会等相关行业协会做好本行业、领域活动支撑工作。支持工业互联网产业联盟等产业组织组建园区服务方阵,结合工业互联网“平台+园区”赋能深度行、工业互联网安全深度行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、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等相关工作,提供工业互联网一体化服务。
(一)方案报送。2024年5月底前,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、通信管理局系统梳理本地区园区名录,对有发展基础和条件、数字化转型需求明显的园区,制定活动实施方案(附件),报工业和信息化部(信息通信管理局)。
(二)活动实施。2024年10月底前,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、通信管理局组织开展本地进园区活动,推动园区企业提升利用工业互联网加快数字化转型的意识、能力和成效。2024年11月底前,组织开展成效评估,并形成活动总结报工业和信息化部(信息通信管理局)。
(三)活动总结。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园区评价与发展成效评估工作,编制园区工业互联网数字化转型、智能化改造、绿色化发展优秀案例集,组织交流推广。
来源:工业和信息化部